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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8月全国代理购电价格、多地发布新一轮配储政策

Industry Trends /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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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光伏、储能等纳入!国家发改委: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


2024年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进一步扩大资产范围,优化项目申报条件。

本次1014号文将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项目;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的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煤电)项目;特高压输电项目,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等也纳入其中,极大丰富能源领域资产类型,将有效推动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打通企业资金链条,同时支持我国REITs市场提质扩容。


专家解读: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 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电规总院新能源产业发展研究院 王霁雪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以下简称“958号文”),明确将清洁能源,特高压输电,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式冷热电等能源基础设施列入试点行业范围。经过三年发展,我国公募REITs目前已上市项目39单,募集规模破千亿元,市场初具规模。当前,已发行的能源REITs项目投资带动作用效果显著,7单能源REITs项目共募集资金192亿元,预计带动近700亿元的新增能源投资(近1000万千瓦级新能源规模)。

2024年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部署推进常态化发行工作。本次1014号文将清洁低碳燃煤发电、储能设施、太阳能发电也纳入其中,极大丰富能源领域资产类型,将有效推动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打通企业资金链条,同时支持我国REITs市场提质扩容。


专家解读:创新“能源+金融”模式,助力能源结构转型

扩容电力系统调节资源,推动能源安全高效转型。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机规模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36%,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2%。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快速增加,新能源的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保证出力低等特点,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峻挑战。为确保“双碳”战略目标的高质量完成,在当前新能源逐步取代煤电成为主力电源这个能源转型的重要阶段,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仍离不开清洁高效低碳煤电与各类新型支撑电源的支撑。本次1014号文将清洁低碳高效煤电、储能等调节资源纳入其中,并强调了煤电的清洁、高效、低碳、灵活等基本要求。通过公募REITs扩容可引导更多资本支持能源转型,有效促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持续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助力我国绿色能源由装机结构稳步向电量结构调整过渡,全面服务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以融资促投资,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是实现“双碳”战略的关键环节。目前能源行业正处于绿色低碳加速转型期,面临巨大的投融资需求。根据中美“阳光之乡声明”中提出的“努力争取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如按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的三倍计算,我国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至少达到28亿千瓦,风电、太阳能装机超过20亿千瓦,未来5年我国或面临近5万亿投资需求,亟须金融市场提供资金支持。本次1014号文继续支持净回收资金用于在建和新建项目投资,可使用资金比例达到100%。公募REITs作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抓手,随着更多类型的能源资产被列入试点范围,将盘活更大体量的能源领域存量资产,并将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赋能能源供给结构转型。


专家解读:降杠杆、补资金,推动能源企业投融资模式转型升级

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能源资产结构。传统能源企业目前面临装机结构调整,存量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大型风光基地加速布局等投融资需求。但能源电力行业重资产、回收周期长的特性,加剧了企业高资本需求和现金流短缺的矛盾。本次1014号文取消可用于收购存量资产的净回收资金使用比例限制,加大对收购并购的支持力度。一则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提前回笼资金进行再投资,提高资金周转率,缓解能源企业融资压力;二则激发收并购活力,支持企业长期规划布局,调整能源资产结构,促进能源企业转型升级;三则引入权益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能源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提供增量资金,改善资本结构。能源企业以银行借款、债券、融资租赁等传统债务融资为主,融资渠道有限,普遍财务杠杆及刚性债务水平偏高。本次1014号文将可用于补充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流动资金的净回收资金使用比例从10%提高至15%,进一步提高净回收资金使用灵活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满足能源企业资金需求,缓解部分企业运营或债务滚续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公募REITs作为创新型权益融资工具,可提高企业直接融资占比,降低资产负债率,释放投资空间,改善企业融资结构。

提升治理水平,打造企业投融资平台。公募REITs公开透明、市场化运作的特性,对能源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注重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全周期合法合规性,强化企业合规意识和信息披露意识;二是提升企业资产运营水平和运营管理效率,建立制度化、专业化、市场化、精细化的运营管理机制,形成市场竞争力。此次新规进一步支持盘活存量资产的资金使用比例显著提高,支持资产收并购。能源企业搭建能源领域资产上市平台,通过REITs上市,形成前期投资主体的有效畅通的退出路径;同时,已上市的运营主体也可利用回收资金收购优质资产,积极参与扩募,形成“投、融、管、退”全周期运作机制,不断扩充企业优质资产规模,打造能源领域投融资平台,促进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为能源企业带来量质效多重收益。


专家解读:能源领域创新扩容,促进REITs市场扩面提质

能源领域扩容,为REITs资产端注入活水。我国公募REITs市场首发、扩募提速,目前39单项目总市值超1000亿元人民币(约140亿美元),较总市值超1万亿美元的美国REITs市场,仍有巨大发展空间。而能源行业资产种类丰富、投资主体多元、存量资产规模巨大,2012-2022年电力投资总额合计99192亿元,若将其中2%发行公募REITs,可贡献近2000亿元资产规模。扩大能源领域试点范围,丰富REITs资产类型,提供一级市场供应增量,将为REITs市场持续扩容提供重要资产来源,有助于REITs市场健康多元化发展。

能源REITs收益稳定,有望引入增量资金入市。能源REITs整体市场表现优异、经营业绩平稳、收益分配稳定。年初至今,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中航京能光伏REIT、鹏华深圳能源REIT涨幅分别为12.81%、14.51%、13.71%,年化派息率在10%-15%左右。近期,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REIT上市,基金网下发售有效认购倍数67.8倍,创年内网下询价倍数新高;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448.5倍,刷新公众发售配售比例纪录,受到投资者高度认可。能源REITs扩募扩容,带动一级市场供给端放量,通过多样化的资产类型和稳定的收益分配,有望引入更多投资者,契合不同资金端的投资需求,改善REITs市场二级流动性,提升交易活跃度,实现一二级市场的双向正反馈。

本次新规持续扩大能源领域试点范围,丰富REITs资产类型,进一步提升回收资金使用灵活性,支持新建项目、盘活存量资产、激发收并购活力。以融资促投资,降杠杆、补资金,促进能源企业转型升级,从而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当下,各能源企业应当积极利用REITs常态化发行契机,牢牢把握基础资产扩容机遇,有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在推动更多优质能源REITs项目上市的同时,促进自身及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详细阅读

1.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负责同志就《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答记者问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

3.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





 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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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全国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日前,2024年8月全国各地公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

最大峰谷价差1.7539元/kWh、10地超1元/kWh!

2024年8月电网代理购电价格中,全国峰谷价差最高的是上海,执行大工业两部制1.5倍尖峰电价时,峰谷价差为1.7539元/kWh,比7月最高价格低0.0178元/kWh。

根据表格显示,8月各地峰谷电价差持续拉大,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安徽、河北、湖南、江苏、重庆、浙江10个省市最大峰谷电价差超过1元以上。

一般工商业电价方面,8月,除天津、甘肃、宁夏、青海、广西、海南、贵州、新疆外,其余地区开始执行尖峰电价,峰谷电价差有明显扩大。

从电价差来看,一般工商业峰谷电价差最高的是上海,执行两部制1.5倍尖峰电价时,峰谷价差为1.6099元/kWh,其次是湖南单一制1.5倍尖峰电价差为1.5271元/kWh。

大工业电价方面,上海、天津、陕西、浙江公布了大工业代理购电价格。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广东


浙江


江苏


安徽


河南


河北


冀北


湖北


湖南


山西


山东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内蒙古


四川


江西


青海


宁夏


陕西


甘肃


新疆


广西


深圳


海南


云南


贵州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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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布新一轮配储政策


广东:2025年后并网风光项目按不低于10%/2h配置储能

7月26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拟扩大新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储范围以及容量。

根据文件,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的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

此前,广东省印发的《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中要求的新能源配储要求为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本次广东省配储新政策将大于30MW的光伏电站配储要求进一步提高至2小时,此外还允许了新能源发电项目跨地市配置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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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rc.gd.gov.cn/snyj/tzgg/content/post_4464810.html



四川巴中:新能源15%/2h配储,其中40%容量使用钠电,钠电成本高于锂电的部分可获补贴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经信局发布《巴中市支持钠电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稿)》,促进巴中市钠电产业布局、发展。

该征求意讲稿对于钠电企业投资建设、品牌建设、创新发展、服务平台建设、钠电企业融资等均提出了若干支持政策,包括财政支持政策。在支持钠电示范应用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

支持在全市新增或者淘汰的公交车线路、客运班线、营运车辆等示范应用动力型钠离子电池。

支持在巴运营的共享单车采用钠离子电池,由财政给予每辆车适当补助。

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前瞻性布局工业侧钠电储能示范项目以及商业化示范项目。

支持巴中经开区建设钠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县区新建新能源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配置新型储能,其中钠离子电池不低于总容量的40%。

对钠离子电池储能电站建设成本高于锂离子电池的部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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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jhxxhj.cnbz.gov.cn/content/article/22994247



广西:配置储能4.977GW/9.954GWh!

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列入本方案的项目须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2小时和10%、2小时。列入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209个,装机容量2644.5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183个,装机容量2332.5万千瓦,按20%、2小时配储,配储总规模:4.665GW/9.33GWh;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6个,装机容量约312万千瓦,按10%、2小时配储,配储总规模:312MW/624MWh;本次风电、光伏209个项目共需配储规模预计约为:4.977GW/9.954GWh。


吉林:力争“十四五”末新型储能达500MW,综合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

7月20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了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2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文件着重指出,探索构建强大的储能系统。力争到“十四五”末,我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万千瓦,综合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现已建成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5个,装机规模2.1万千瓦/2.45万千瓦时;在建项目3个,建设规模30万千瓦/80万千瓦时,计划2025年全部建成投产;正在探索重力储能、飞轮储能等不同技术路径,形成储能多元化发展格局。在产业政策方面,省工信厅将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等领域为代表的能源电子产业作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重要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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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j.jl.gov.cn/zwgk/tzgg/202407/t20240712_3260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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